記者昨日從國土部獲悉,自3月1日起,將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力爭到2015年年底,全國全面頒發新版證書。另外,“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而房地產稅的問題由國家依法決定。
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廣華表示,《物權法》明確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登記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登記簿有錯誤的外,以登記簿為準。登記簿是不動產登記的核心載體,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權利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十分重要,意義重大。
針對城鄉社會普遍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王廣華強調,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所有人權利的法律行動,不可能登記任何不合法的東西。現行法律法規明確,世界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這樣的念頭應該打消。
對于社會輿情上房地產稅問題山雨欲來之勢,王廣華說,盡管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不動產稅收的技術基礎,但稅收問題只能根據稅法有關要求,依稅收法定原則,由國家依法決定。
王廣華指出,我國不動產實行“屬地登記”制度,具體的不動產登記工作主要在市、縣。職責和機構整合完成是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前提條件,根據全國各地職責和機構整合的最新進展,全國有30多個市(州)、70個縣(市、區)完成了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基本具備了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條件。但考慮到上述地區還要進行業務流程再造、登記系統對接、統一窗口設置等必要的技術準備,也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
王廣華表示,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的原則是“成熟一個,啟用一個”,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時,有一部分地區能夠開始啟用新的登記簿并頒發新版證書。隨著各地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的進一步加快,今年會有更多的地區能夠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陸續開始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力爭到2015年年底,全國全面頒發新版證書。
“不動產登記從分散走向統一有一個過程,《條例》的全面實施也要有一個過程!稐l例》實施后,無論是依法頒發的新版證書,還是因沒有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不具備頒發新版證書條件,繼續頒發的各類舊版證書,以及《條例》實施前,也就是分散登記時已經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并行使用!蓖鯊V華說。
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了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以及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和其他相關事項。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照統一的登記簿樣式自行制作使用,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恫粍赢a權證書》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證書中記載了登記簿的主要信息。目前主要采用單一版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用于證明不動產抵押權、地役權或者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