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行的有效稅種為18個,但只有3部實體稅收法律,即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其他15個稅種在全國人大立法之外,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在內的主要稅種,都由國務院制定暫行條例開征。這種情況從2015年開始將有很大改變。據了解,到2020年,現行18個稅種可能變成20個,絕大部分稅種的名目、稅率、征收范圍將由正式法律規定。據悉,財政部已就財稅立法問題提出安排,在考慮財稅改革進度和立法工作實際的基礎上,將立法項目分為了近期、中期和長期項目。按照財政部的安排,近期項目是指立法條件成熟,已開展調研和起草,力爭2016年前頒布實施的項目。具體包括: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船舶噸稅等的立法,以及《稅收征管法》修訂、政府和企業合作(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立法、《預算法》實施條例制定等。中期項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的立法工作,此外還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制定等。長期項目包括與預算法處于同等地位的“政府間財政關系法”。
據稱,新開征的稅種,要先立法再開征,比如房地產稅法、環境保護稅法。而現行如增值稅,會在營改增全面完成后,明年開始制定單行稅法。因此,2015年、2016年將是稅收立法的高峰期。從上述信息看,在經濟下行壓力下,稅法調整正在加速進行,這將對全社會和市場產生不小的影響。最快到2016年,擁有多套商品房的人,就要發愁手中的房產如何交稅了;而火電廠、化工企業、制藥公司,以及大多數煤礦、鐵礦企業,要開始為排出的污水、廢氣甚至噪音而納稅,而不再是過去的“排污費”。要指出的是,加快稅法立法除了可以強化征稅之外,也是依法治國的一部分,這一政策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