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會秘書處印發了《民營企業家風險現狀與防控對策》,給商會領導層和會員企業領導參閱。這是全國工商聯6月底在北京舉辦的民營企業家風險現狀與防控對策培訓班上,高檢、公安部、大學的專家學者所作專題報告的材料匯編。實踐證明,在當前市場還存在不公平背景之下,民營企業家要讓自己的企業繼續發展,防范刑事法律風險可謂是頭等要務。
眾多事實告訴人們,企業家在前進路上防范了刑事法律風險對保護國家、企業、個人的利益是密切相連的。企業家這個群體,是創造社會財富的經營者和組織者。企業家基本要素之一就是創新精神,是社會創新的發動機,也是提高社會資源配制的主力軍,他們創造財富,推動社會的進步與繁榮。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家群體通過自力更生,依靠自己的智慧或者勤勞,開辟了市場,安置了就業,作出了貢獻。
對于刑事法律風險,民營企業家若沒做好防范,一旦出了問題,波及的面太廣、影響太大了。對企業家而言,會造成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局面根本沒法控制。如造成公司倒閉,由此幾十年積累的財富,一夜之間便沒有了。更重要的是,公司職工就業和社會安定都會產生問題。民營企業家在這個職業生涯當中積累的經驗和技能再也沒有用武之地了,職業生涯到此中斷了。所以刑事法律風險要么不爆發,一爆發就沒有機會從頭再來,不可挽回。故爾,民營企業家防范法律風險不僅是個人的事,而是事關大局。
民營企業家刑事法律風險防控包括兩個方面:預防被認定為犯罪,預防遭受犯罪的侵害。這兩個方面都在民營企業家刑事法律風險防控的范圍內。就目前情況來看,如何有效地防控自己的行動被認為是犯罪,顯得更為緊迫。隨著法制不斷健全,企業經營行為稍有不慎,就會受到法律的制約。
刑事風險雖然可怕,但完全是可防可控的,因為刑事法律風險的發生既有規律,也有特征。我們只要把這個規律和特征把握住了,結合我們企業運營的具體狀況,結合我們的行業分布,對內加強企業的治理,對外準確地診斷或者識別經營對象。就像體檢一樣,如能早期發現存在的病變,及早醫治其效果一定是十分有效。
目前,在大環境存在不公平的情況下,企業或者企業家的安全,更需要民營企業家自己來做出努力,要積極主動地反思,清醒認識到自身或企業可能存在刑事法律風險因素。只有把風險防范當作企業的頭等要務,才能保證企業和企業家個人立于不敗之地,繼續取得新的輝煌。
本刊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