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支取新政發布后,引發市民持續關注。更多人希望盡快將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取出來,但對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三年期限”,有市民表示尚不明白怎么計算。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實施后,市民依然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貸款,但取款額度不能超過上一年還款總額。
疑問一:三年期限按照購房合同算還是按照房產證算?
得知公積金支取新政將在10月1日起實施的消息后,市民亓女士今天早上就早早來到濟南市公積金服務大廳來咨詢。她告訴記者,自己2010年初在省城東部購買了一套新房,2011年入住,并且在2012年取得了房產證。
“新政策說,沒有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后三年的可一次性取出公積金,我買房子的時候沒有用公積金貸款,不知道對我有沒有影響?”亓女士說,因為按照購房合同上的時間來算,自己的購買房子已經過了三年,不能再取公積金了;但如果按照房產證上的時間計算,即便10月1日后新政實行了,自己依然可以取。
解答:辦理時出具哪份材料,就按照哪份材料算
就亓女士的問題,記者咨詢了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答復說,三年的有效憑證可以是房產證,也可以是購房合同的發票,以提取公積金時出具的材料時間為準。如果林女士拿著房產證取公積金,那么10月1日以后,依然是在三年以內。如果是拿購房合同,則必須同時出具發票。
疑問二:如果有公積金貸款,能否一次性取出?
在采訪中,市民郭先生咨詢,自己現在有公積金貸款,如果將來還完公積金貸款后,是不是還可以有三年的時間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取出來。
解答:還清“公貸”的,在購房三年內可取
對此,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新政策的規定,如果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新政實施后不可以一次性取出。市民在沒有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只要符合新政的支取年限等條件,憑借有效材料還可以一次性取余額!跋窆壬僭O的情況基本難以實現,因為很少有人在取得房產證后的短短三年內全部還清貸款。”工作人員說。
記者調查:剛需購房者后影響較小
公積金支取新政將于10月1日實施,擔心受到影響,許多人都急于支取公積金。記者采訪發現,實際上對個人的影響“因人而異”。
在公積金支取新政實施后,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如果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較多,月繳存額比較高,購房后沒法一次性支取的,相比之前,變化較大。而如果職工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不多,每個月的繳存額也不是很高,那么在購房后,依然可以每年支取用于還款,相比之前,變化不大。
而對于年輕的剛需購房者來說,由于余額相對較少,用公積金貸款后,每年仍可提取不超過上年還款總額的公積金用來還款,因此剛需購房者受新政影響較小。